各二级工会: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送温暖工作,向教职工传达省总工会组织的温暖和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的关怀,根据《福建省工会常态化送温暖工作规范(试行)》(闽工〔2023〕86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及原则
学校全体工会会员,需本人提出申请。
二、申报条件
主要面向以下几类教职工群体:
1.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或年总收入低于23520元、无私家车且家庭只有一套住房或无房(填写附件1);
2.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指会员父母、配偶、子女)因罹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费用较大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填写附件1);
3.因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而陷于严重生活困境(填写附件1);
4.见义勇为、好人好事、助人为乐、爱岗敬业等传递社会正能量的先模人物和优秀职工(填写附件2);
5、其他符合《福建省工会常态化送温暖工作规范(试行)》(闽工〔2023〕86号)规定的可以慰问的对象。
三、程序及要求
1.个人提出申请,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分类填写《福建江夏学院送温暖慰问申请表》(表1或表2),附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疾病证明等),经二级工会研究同意、二级工会主席签署意见后,由二级工会将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3)统一交至校工会。
2.校工会召开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并确定慰问对象。
3.请于2024年12月23日16:00前将表格电子版发至邮箱gh@fjjxu.edu.cn,并将纸质材料送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C101)。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23535308。
4.上级工会拨付的送温暖专项经费,结合本次活动统一申报,不再另行组织。
5.慰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在2025年1月进行慰问,请各二级工会做好配合工作。
附件:1.福建江夏学院送温暖慰问申请表(1)
2.福建江夏学院送温暖慰问申请表(2)
3.福建江夏学院送温暖慰问汇总表
校工会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1.福建江夏学院送温暖慰问申请表(1).docx
附件2.福建江夏学院送温暖慰问申请表(2).docx
附件3.福建江夏学院送温暖慰问汇总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