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福建江夏学院2024年生日蛋糕采购项目报价邀请

发布者:王采采发布时间:2024-03-28浏览次数:10

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及《关于做好省直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闽委老〔201924号)的文件精神,福建江夏学院将为每位工会会员及离退休教职工发放2024年生日慰问品(蛋糕券)。现根据《福建江夏学院采购管理办法》(闽江夏资〔20191号)有关规定,学校拟对工会会员及离退休教职工生日慰问品(蛋糕券)进行采购,欢迎广大供应商前来响应。

1.项目名称:福建江夏学院2024年生日慰问品(蛋糕券)采购。

2.项目最高限价:人均面值不低于300元的蛋糕兑换卡(券),共计45.09万元(以实际结算人数为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从折扣率、商品种类、业绩、实体店数量、食品安全、售后服务等几方面进行评审,得分前三名的供应商即为中标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独立法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者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食品经营、销售等内容;

3)持有①食品生产许可证,②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

5)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及经营能力,在福州五区内至少有5家以上的自有烘焙门店方便客户购买;

6)本次不支持联合体销售经营本项目。

4.除报价单(附件1)外,响应单位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的复印件或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相应单位有效印章,门店分布情况说明(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法人代表授权书(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应提供纸质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合)。

3)近三年内其相关产品没有被国家相关卫生、质量监督部门处罚或通报的承诺书。响应人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进入评审资格,并列入我校不可靠供应商名单。

4)需提供不少于5家门店的自有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列明各店铺的地址、面积,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供应商应提供纸质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合)。

5.公告期限:即日起至20244月1日16:00

6.报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4月1日16:00(送达时间)。报价材料应加盖响应单位公章。送达地址:福州市闽侯县溪源宫路2号福建江夏学院综合楼C101办公室,联系电话:23537492,联系人:江老师。

7.项目咨询联系人: 江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2353749283810870

 

 

                    福建江夏学院工会委员会、离退休工作处

                                 2024328

 

附件1:报价单

报价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项目报价

(单位:元)

备注(折扣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