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我校在职工会会员参加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七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王采采发布时间:2022-11-21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工会:

根据福建省职工服务中心《关于做好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六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教职工第七期医疗互助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校全体在职工会会员(不含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和2022年12月31日前即将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期少于一年,以及不能提供最近3个月工资在册名单者,不予参加。

二、活动期限

本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期限为一年,自2023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止。参加第七期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在有效期内退休、调动的,其补助权益不受影响,直至期满为止。

三、缴费标准

1.缴费标准:每人100元。学校对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教职工给予适当资助,教职工个人缴纳60元,校工会经费资助40元。教职工签字确认报名后,在编人员从个人2022年12月工资中扣缴,非编人员以二级工会为单位转账至工会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南支行,账号:3500 1880 0070 5254 9820,户名:福建江夏学院工会委员会)。

2.互助金缴款后不退款,期满后不返还。

四、工作安排

2022年11月25日前,各二级工会收集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教职工信息,填报《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七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团体报名表》(详见附件1)和《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七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人员花名册》(详见附件2),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3386400@qq.com,表格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部门印章)送至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C101室),非编教职工个人缴纳凭证也请一并提交。联系人:江汶,联系电话:0591-23535308。

五、注意事项

1.本期医疗互助活动要求参加的职工数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80%,请各二级工会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向全体教职工讲明讲透参与医疗互助活动的作用和意义,最大限度地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参加。

2.本期医疗互助活动首次补助起付线为500元(包含按病种补助),重大疾病病种为34种,对当期内经二级及以上医院首次确诊患第1—11种重大疾病的一次性补助2.5万元,患第12—34种重大疾病的一次性补助2万元。请各二级工会务必将整体方案(详见附件3)向广大教职工宣传到位,方便教职工后续申请补助。

3. 经咨询省总工会,符合报名条件、未参加医保的台湾老师可以参加医疗互助,但只能享受首次确诊重疾及死亡慰问金补助,不能享受住院补助。

4.请各二级工会认真核实本部门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教职工名单,以及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花名册纸质版需要老师本人签名确认。

5.请务必准时提交相关材料,以免错过时间耽误报名。


附件:1.第七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团体报名表

2.第七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人员花名册

      3.《关于做好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七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校工会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1:第七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团体报名表.xls附件2:第七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人员花名册.xls附件3:关于做好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七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闽职服〔2022〕1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