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王采采发布时间:2022-12-15浏览次数:11



  

各二级工会: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送温暖工作,充分体现学校党、政、工对广大教职工的关心和爱护,根据《福建省工会常态化送温暖工作规范(试行)》(闽工〔2021〕130号)及《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暂行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等相关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时间


2022年12月底


二、慰问对象及原则


学校全体工会会员,需本人提出申请


三、申报条件


主要面向以下三类教职工群体:


1.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福州市最低生活标准(2000元)或年总收入低于24000元、无私家车且家庭只有一套住房或无房;


2.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指会员父母、配偶、子女)因罹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费用较大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3.因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而陷于严重生活困境。


四、程序及要求


1.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福建江夏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附相关证明资料,经二级工会研究同意、二级工会主席签署意见后,由二级工会将申请表统一交至校工会。


2.校工会召开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并确定慰问对象。


3.请于2022年12月21 日(星期三)16:00前将表格电子版发至邮箱(353386400@qq.com),并将纸质材料送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C101)。联系人:江汶,联系电话23537492。


4.上级工会拨付的送温暖专项经费,结合本次活动统一申报,不再另行组织。


5.慰问名单经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将在寒假前由学校党、政领导,工会负责人带队慰问病困工会会员,请各二级工会做好配合工作。




附件:1.福建江夏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2.福建江夏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汇总表


  




校工会


2022年12月15日

福建江夏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docx2023年元旦春节困难慰问情况汇总表.xlsx